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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化部一紙公文,讓人恍如回到戒嚴時期,可笑的是,這廂官員還在打圓場說「民國88年《出版法》就廢止了,早就沒有政府審核這台北汽車借款回事」、「文化部尊重出版及發行自由」,但公文上卻明指「有19家出版社的43冊大陸授權出版品違法」,顯然公權力早就介入審查,文化部再多說幾次「尊重」,也只是欲蓋彌彰。

文化部昨晚新聞稿標題更是愈描愈黑:「文化部尊重言論自由」,但「中國大陸出版品入台程序規範行之台北當鋪多年」,無疑自打嘴巴。一邊喊言論自由,一邊喊「審查」行之多年,令人錯亂。

不可否認,兩岸分治的政治現實,有其歷史脈絡;在國安問題上,也有其不可模糊的空間。然而,台北汽車借款向來以言論及出版自由為傲的台灣,縱有千百個理由,也不該汙辱民眾的智慧,甚至由官方帶頭來抵制彼岸的出版品。

王先生的貨車可以透過汽車借款借多少錢?一般來說,本當舖有專業鑑價專員。來針對借款人的汽車或是本案件的貨車做評估,從車輛的各種條件:包含車齡、車種、里程數、有無貸款等相關資料,來做綜合價值估算以這台3頓的大貨車來說,車齡僅有5年,車況保養得還不錯,本當舖在與申辦人商談後,決定以每月利息2.5%,額度30萬元來撥款。像台北王先生這樣類型的民眾不在少數,差別在於王先生算是很幸運,第一次有借錢需求的時候,好在有朋友的推薦找到政府立案合法當舖,我們遇過更多誤入錢莊陷阱的民眾,請我們協助代償高利、移件。

其實這件事最令出版及藝文界感到沮喪的,不是幾本「優良讀物」被指「違法」,也不是認真覺得警總時代捲土重來了,而是當彼岸大國崛起,台灣原先引以為傲的民主自由卻「掉漆」了。

當台灣什麼都被對岸比下去的同時,唯獨面對大陸存在「審批」一事,似可輕蔑一笑,這下卻讓人抓到把柄,原來台灣也是有「審批」的,原來台灣人並未享受真正的言論自由。

但這樣的小把柄,其實只緣於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》第37條對出版品所規定,這正是足以讓台灣的民主自由「掉漆」的惡法,因為它並非用來防堵敵對勢力的潛入,而是對台灣民眾思想的偵防。這樣不合時宜的法,修掉一點都不可惜。

綠營近年高喊轉型正義,那麼請記住當年執政者是如何以思想檢查為反對者羅織罪名,製造多少冤獄及冤魂。面對如此荒謬的事件,當局應認真思考,台灣要走思想檢查的回頭路嗎?在兩岸僵局未解前,遞橄欖枝尚且來不及,難道還要製造更多敵意?在台灣人普遍以民主自由為傲的同時,文化部更不應自亂陣腳,喪失得來不易的民主價值與自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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